绿电交易政策
2021年8月,国家发改委、国家能源局组织国家电网公司、南方电网公司制定《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方案》,明确了绿色电力交易定义和交易框架。强调了绿色电力交易的优先原则。规范了绿色电力产品的交易方式,厘清了绿色电力产品的市场化定价机制。提出了绿色电力交易的衔接与发展预期。
同月,国家发改委,国家能源局发布了《关于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方案的复函》(发改体改〔2021〕1260号),同意由国家电网公司、南方电网公司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,并提出要做好绿色电力交易与绿证机制的衔接,提出建立全国统一的绿证制度,依据国家有关政策组织开展市场主体间的绿证交易和划转。
2022年1月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印发《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》(发改体改〔2022〕118号),明确提出,探索开展绿色电力交易。创新体制机制,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,以市场化方式发现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,体现绿色电力在交易组织、电网调度等方面的优先地位。引导有需求的用户直接购买绿色电力,推动电网企业优先执行绿色电力的直接交易结果。做好绿色电力交易与绿证交易、碳排放权交易的有效衔接。
新型电力系统市场环境
新型电力系统是以承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,贯彻新发展理念、构建新发展格局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为前提,确保能源电力安全为基本前提、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电力需求为首要目标、以最大化消纳新能源为主要任务,以坚强智能电网为枢纽平台,以源网荷储互动与多能互补为支撑,具有清洁低碳、安全可控、灵活高效、智能友好、开放互动基本特征的电力系统。